医保卡是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,里面的很多信息都是可以联网查询的。也就是说,如果我们购买了保险,到理赔的时候,保险公司可能会调取我们医保卡就医记录,哪怕这些记录并不是自己本人的,那也有可能会被套上“未如实告知”的帽子,被保险公司拒赔。
医保卡外借本质上是将其他人的就诊记录记录到你的名下了,是非常影响买保险的。有些公司(比如我知道的有复星联合)是只要你说了“医保卡外借”这句话,对不起,拒保或者拒赔。
究其原因,主要在于以下二点: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八条规定
以欺诈、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,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,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首先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医保卡,为啥你要用别人的呢?医保卡外借基本等同于骗保行为了,属于个人的诚信问题。没有诚信的人,保险公司怎么敢保证你有没有如实告知呢?
其次,比起你这丁点儿的保费,保险公司更害怕的是未来承担的理赔风险和调查成本,医保卡的消费记录,就诊记录可是重点调查对象,一旦埋下隐患,以后有扯不完的皮。
所以,有很多公司为了省事会一刀切,拒保。
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:社保卡各地的政策都不尽相同,有些地方政府就鼓励社保卡家庭共享,属于医保个人账户的钱可以自由支配,去药店买药是OK的。但是有的地方就明确规定了社保卡只能自己使用,严禁外借和供他人使用。
这就会产生一个问题,允许社保卡外借的地方,可能是给父母买了高血压的药,并不能证明自己有高血压。
所以,社保卡外借对于购买保险的影响,也并不是大家想的一杆子打死。
我们需要区别看待:
1.如果是普通的感冒、发烧、咳嗽、眼药水之类的非处方药,外借了医保卡给别人拿药,问题不大,正常投保即可。
2. 药店买药的,医保个人账户允许外借共享的地方,影响不大。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,我们用医保卡的钱给父母买药是合乎规定的,而且不能证明就是自己患病,自然是不需要告知保险公司的。当地没有这个政策的,给家人买药影响也不大,因为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是优先调查医院记录,其次才是体检报告和买药记录这些。而且理赔时核保还需要结合医院的病例,就诊记录这些来判断,不是只看一个购药记录。
3. 医院就诊,开药,住院的,这种情况后比较麻烦了,特别是高血压、糖尿病、冠心病等核保无法通过的疾病(吃药可以暂时控制无法自证清白),基本保险公司都会拒保。也有一些公司需要出具近几年的完整体检报告和调查问卷可以承保,但是很少,实际操作起来也存在难度。
这样,我们就可以针对医保卡外借,总结出以下投保方法
如果是本身对购买保险影响不大的疾病(比如感冒发烧肠胃炎),将该就诊记录就视同于自己的就诊记录就好,符合健康告知直接购买,不符合提交核保,而不要以医保卡外借提交核保。
如果是影响大的疾病(比如高血压,糖尿病,抑郁症等难以自证清白的)如实告知保险公司,提供自证证明,等保险公司的核保结果。
目前我所知道的很多公司都是可以支持医保卡外借核保的。
如果只是用个人账户在药房购买普通药物,不涉及处方问题,不涉及到统筹账户,确认自己本身是符合健康告知的,可以考虑直接购买。实在担心的话,也可告知保险公司,但核保结论是不确定的,取决于具体情况以及保险公司的核保习惯。
最后,建议大家医保卡不要随便外借给他人使用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对于购买保险还真是一件麻烦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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